各院(系):
為進一步做好我校研究生支教團工作,引導和激勵更多青年學子加入“中國青年志願者扶貧接力計劃研究生支教團”項目,積極投身西部地區的“教育扶貧”事業之中,根據《關于印發< 西北大學研究生獎助體系實施方案>等6項研究生管理制度的通知》(西大研〔2019〕29号)文件精神,現開展2019年西北大學“研究生支教團獎學金”評選工作,通知如下:
一、獎項内容
西北大學研究生支教團獎學金用于獎勵圓滿完成“中國青年志願者扶貧接力計劃研究生支教團”專項工作并返校攻讀全日制研究生的優秀學生。該獎學金為一次性獎學金,獎勵标準為每生5000元。
二、評選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具有奉獻精神和團隊協作意識;
2.積極弘揚志願精神,愛崗敬業,甘于奉獻,遵守職業道德,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服務單位的有關規章制度,彰顯了西北大學青年的良好風貌;
3.受學校派遣至西北大學研究生支教團服務地,認真參與并圓滿完成為期1年的“中國青年志願者扶貧接力計劃研究生支教團”專項工作;
4.經服務地西部計劃項目辦(縣級團委)和學校西部計劃項目辦(校團委)考核合格,并獲得全國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項目辦頒發的研究生支教團志願者證書;
5.具有西北大學研究生學籍,且人事檔案和組織關系須轉入西北大學。
6.研究生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備研究生支教團獎學金參評資格:
(1)違反國家法律、校紀校規受到處分者;
(2)發現有任何學術不端行為經查證屬實者;
(3)因疾病、創業、因私出國留學等原因未在校學習,學籍狀态處于休學、保留學籍者;
(4)無故欠繳學費者。
三、評選程序
1.學生申請。符合“研究生支教團獎學金”申請條件的學生,本人填寫《西北大學研究生支教團獎學金申請表》(見附件),于10月28日前向所在院系黨委(支部)遞交書面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支教服務工作總結;服務期間所獲得的各項榮譽證書複印件;研究生支教團志願者證書複印件等材料)。
2.院(系)推薦。各院系黨委(支部)負責本單位的推薦工作,需根據學生返校讀研後的表現如實填寫推薦意見,于10月30日前相關推薦材料報送校團委。
3.學校西部計劃項目辦評審。校西部計劃項目辦(校團委)在院系推薦的基礎上,結合志願者在服務單位的表現及服務地項目辦的考核意見,對申請學生進行綜合評審。拟獲獎研究生名單經5個工作日公示後,上報學校研究生獎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4.學校審核。經學校研究生獎助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為本年度獲獎學生頒發榮譽證書和獎金。
四、注意事項
獲得研究生支教團獎學金後,若發現有學術不端行為者,學校将取消其研究生支教團獎學金榮譽,收繳全部獎金,并按相關校紀校規予以處理。
未盡事宜,請聯系校團委辦公室:88308861。
附件:西北大學研究生支教團獎學金申請審批表.doc
校團委
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