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為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使青年學子在充分感受新中國成立70年來取得的巨大成就的同時,深刻認識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顯著優勢,以“勞動+”實踐理念落實“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時代新人”,助力構建“三全育人”工作體系,教育引導青年學子在生動的社會實踐中受教育、長才幹、做貢獻,學校決定組織開展2020年寒假社會實踐活動。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主題
以“青春之我”築夢“中國之治”
二、實踐選題
1.“‘公誠勤樸’在西大”招生宣傳專項
該專項計劃派遣我校在校學生回訪高中母校,以“公誠勤樸”在西大為主題,開展形式多樣的招生宣講,講述西大故事、傳播西大精神、介紹辦學特色,深化我校與各中學的友誼,吸引更多優秀高中學子積極報考我校。該專項團隊成員一般為2-3名。
2.“全面小康 決勝2020”公益扶貧專項
該專項計劃是“萬名學子扶千村”扶貧攻堅大學生社會實踐的子項目,計劃支持師生在2020年脫貧攻堅戰決勝之際,深入脫貧攻堅一線,通過實地考察、調查走訪、志願服務、支教扶貧等方式,認識“扶持誰”、“誰來扶”、“怎麼扶”、“如何退”等重要問題,了解“兩不愁、三保障”目标的實施情況。
3.“與國同心 青春同行”理論宣講專項
該專項計劃選派具有一定政治素質、理論水平、宣講能力的青年學子,基于校内思想政治課和“青年大學習”網上團課所學,赴社會各地開展主題宣講、社會調查等實踐活動,深刻理解并廣泛宣傳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意義、總體要求、總體目标及重點任務。
4.“科創報國 青春力量”創新創業專項
該專項鼓勵青年學子将“互聯網 +”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創青春”全國大學生創業大賽、“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等科創類競賽項目與社會實踐相結合,利用寒假開展社會調研、實驗驗證、市場拓展、宣傳推廣等實踐活動,完善和打磨參賽作品,提升項目的科學性、先進性和現實意義。
5.“知行合一 青年擔當”專業實踐專項
該專項鼓勵青年學子基于各自學科開展專業實踐,重點圍繞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 年以來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态等各方面取得的發展新面貌與曆史性成就,開展國情調研、學習體驗、專項走訪等形式的社會實踐。
三、申報與立項
1.申報時間
2019年12月9日-12月18日。
2.申報流程
(1)各申報團隊隊長登錄“西北大學‘團聚西大’第二課堂信息管理系統”,按照要求在系統中提交各項申報材料。登錄方式:西北大學網站“信息門戶”或“團聚西大”微信公衆号下側導航欄。登錄賬号:西北大學統一身份認證賬号。具體操作流程詳見《西北大學社會實踐學生操作手冊》(附件1)。
(2)實踐項目團隊人數為2人及以上20人以下,團隊成員須在隊長完成團隊申報結束後,在“西北大學‘團聚西大’第二課堂信息管理系統”中申請加入相應團隊。
(3)團隊申報截至時間:12月18日17:00。
3.評審立項
(1)各院(系)對申報團隊的實踐選題、内容、專項類型等進行綜合評定,于12月20日前在“西北大學‘團聚西大’第二課堂信息管理系統”中完成推薦審核。
(2)學校根據院系推薦情況,綜合專家評審意見确定立項團隊,立項結果将在金色家園網站和“西北大學‘團聚西大’第二課堂信息管理系統”中公布。
四、資助與管理
1.為進一步提升寒假社會實踐質量,學校參考團隊院系推薦、學校評審意見并結合團隊實踐成果确定資助額度。
2.學校向立項團隊發放宣講材料、實踐隊旗等物資,并統一購買實踐期間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3.各立項團隊應及時在“西北大學‘團聚西大’第二課堂信息管理系統”中更新項目進展情況,根據要求完成立項、簽到、填寫日志等工作。要積極通過網站、微博、微信等形式展開宣傳,作為評優重要參考。
4.所有立項團隊成員須簽訂《西北大學2020年寒假社會實踐個人安全責任書》(附件2),并交至隊員本人所在院(系)團委保存。
五、相關要求:
1.學校鼓勵師生通過開展“勞動+”活動把勞動教育融入社會實踐,如勞動與學科專業結合、勞動與職業生涯規劃結合、勞動與思想政治教育結合、勞動與創新創業結合、勞動與志願服務結合等。
2.為進一步推進學校信息化建設,我校2020年寒假社會實踐申報、審批、結項等流程均在“西北大學‘團聚西大’第二課堂信息管理系統”中進行。
3.學校鼓勵校院青馬學校學員、各團學組織、學生社團積極申報社會實踐項目,鼓勵教學科研一線教師、輔導員、學生社團指導教師指導和參與社會實踐。
4.寒假社會實踐結束後,學校将擇機開展“實踐歸來話成果”總結活動。
未盡事宜,請聯系校團委文體與社會實踐部。
聯系人:楊立強,聯系電話:88308576。
附件:1.《西北大學社會實踐學生操作手冊》;
2.《西北大學2020年寒假社會實踐個人安全責任書》;
3.《西北大學2020年寒假社會實踐團隊活動申報表(模闆)》;
4.《接收情況證明(模闆)》。
校團委
教務處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