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廣大師生:
為紀念《漢語拼音方案》頒布60周年,總結、展示60年來推行《漢語拼音方案》取得的經驗和成就,促進《漢語拼音方案》在新時代的應用與發展,在教育部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司指導下,語文出版社、教育部語言文字應用研究所、中國語文現代化學會聯合主辦了“我與漢語拼音”征文評選活動。
按照《關于轉發〈關于舉辦"我與漢語拼音"征文評選活動的通知〉的通知》(教語用司函〔2018〕22号)文件精神,為豐富校園文化,幫助學生認識漢語拼音對識字、提高閱讀和寫作能力以及學習普通話的重要意義,學校決定舉辦“我與漢語拼音”征文評選活動,具體情況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題
我與漢語拼音
二、征文對象
各院(系)、附屬中學、附屬小學在校學生和教師
三、征文要求
1.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學習、使用、研究漢語拼音過程中的思考認識、感悟心得或發生的故事。
2.自選體裁創作(詩歌除外),單篇作品字數以不超過2000字為宜。
3.思想健康,内容積極向上,符合國家語言文字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4.須為原創,且未曾在任何公開出版的報刊上發表,每人最多投兩篇。
5.投稿作者須署真實姓名,并附100字以内個人簡介和詳細的聯系方式(包括通信地址、郵編、聯系電話)等。
四、征文方法
1.征文設置小學生組、中學生組、大學生組、教師組、社會組5個組别。投稿時請注明所屬組别。
2.投稿方式分為郵箱投稿和信函投稿兩種方式。
(1)郵箱投稿:請将作品發送至tuanwei@nwu.edu.cn,郵件标題為“作者姓名+我與拼音征文投稿+所屬組别”。
(2)信函投稿:請将作品郵寄或送至“長安區學府大道1号西北大學長安校區學生活動中心2-16室校團委組織部,郵編710127。
五、評選方法及獎項設置
1.主辦單位組織相關專家,對所征集的作品進行評審。評審要素包括征文的思想内容、表達水平及語言文字應用規範等。
2.每組一等獎比例為參評總人數的5%、二等獎為參評總人數的10%、三等獎為參評總人數的15%,并設優秀組織獎若幹名。評選結果将在校園網上公布。
3.主辦單位将為獲獎者頒發證書。獲獎作品将在《金色年華》報等校園媒體上刊發。
4.推薦獲獎作品和優秀作品參加全國征文比賽。
六、時間安排
1.征集階段:2018年6月-9月
2.評審、結果公布階段:2018年10月
3.推薦參加全國比賽:2018年11月
七、其他事宜
1.本次征文不收取任何費用。
2.主辦單位對本次活動全部征文作品享有發表、出版、宣傳等處置權,以及網絡發表等其他出版權;參評作者享有對作品的署名權。
3.凡參評者視為認同并遵守本通知各項規定。如發現或被舉報抄襲、作假以及冒用他人姓名、作品等問題,一經核實,即取消參評資格,并保留追究相關責任的權利。
請各院(系)、各相關單位積極宣傳、廣泛動員師生參與辦好此次征文評選活動。
未盡事宜請聯系校團委。聯系人:劉博,88308234。
校團委
文學院
附屬中學
附屬小學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