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團屬學生組織、社團:
根據學校統一安排,現就各團屬學生組織評選獎學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項目
優秀學生幹部獎學金、單項獎學金。
二、候選人名額分配
評選項目 單位 | 優秀學生幹部獎學金 | 單項獎學金 |
學生會 | 8 | 10 |
社團 | 10 | 12 |
學生媒體 | 5 | 8 |
學生藝術團 | 2 | 4 |
校樂團 | 2 | 4 |
三、評選條件
(一)優秀學生幹部獎學金
1.學習成績排全班前1/2以内,本學年無挂科現象;
2.擔任各單位主要幹部滿一年,工作認真負責,表現突出;主要幹部包括學生會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部長;社團管理中心主任、副主任和各社團負責人;學生藝術團正副團長;校樂團正副團長。
3.本年度在院系沒有獲得校内獎學金項目。
(二)單項獎學金
1.學習成績良好;
2.工作滿一年,積極認真,無不良表現;
3. 本年度在院系沒有獲得校内獎學金項目。
四、評選時間
學生會、學生媒體、學生藝術團、校樂團評選結果統一彙總到校學生會秘書處,社團評選結果統一彙總至社團管理中心,并于10月10日前将紙質版及電子版報校團委,過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項
(一)各學生組織評選過程要公開公正,廣泛征求意見,确保民主透明,評選出合适的人選。
(二)嚴格按照評選條件評選,甯缺毋濫。各參評人員要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各單位負責人要對參選人填報材料嚴格審查。如發現弄虛作假,将嚴肅處理相關當事人。
(三)對2016-2017學年工作滿一年但因換屆已不在崗的符合條件的主要負責人要予以考慮。
(四)社團包括社團管理中心、校青協、校科協及各社團;學生媒體包括共青團新媒體中心、金色年華報社及金色家園網站。
附件:關于在團屬學生組織中評選獎學金的通知原文及申請表。
校團委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