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黨委、機關黨委:
為助力我省脫貧攻堅工作,進一步落實高校結對幫扶貧困縣的工作部署,充分發揮高校共青團優勢,促進青年教師社會實踐和校外挂職制度的落實,推動團的基層組織建設和基層工作,團省委決定2017年繼續從全省高等院校中選派團幹部以及青年教師到縣級團委開展為期一年的挂職工作。根據《關于2017年從全省高校選派團幹部和青年教師到縣級團委挂職工作的通知》(陝團辦發〔2017〕90号)文件精神,現就我校選拔團幹部和青年教師到縣級團委開展挂職工作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派工作的總體安排
1. 名額分配: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按照自覺自願的原則選派挂職幹部。
2. 選派條件:
本次選派對象包括我校團幹部、青年教師。
(1)參加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學本科以上學曆;
(3)政治素質好,具備發展潛力和培養前途,作風過硬、能吃苦、有奉獻精神;
(4)選派共青團幹部以科級幹部為主。
3. 選拔辦法:采取個人報名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在校内組織報名和考察工作,經學校黨委組織人事等部門遴選審核後報團省委。
4. 挂職崗位:全省部分縣(市、區)團委副書記或書記助理。
5. 人員安排:根據《關于開展高校共青團結對幫扶百縣助力脫貧攻堅工作的通知》(陝團辦發〔2017〕57号)要求,選派的挂職幹部安排至各高校團委“一對一”結對幫扶有脫貧攻堅任務的縣(區、市)。(我校團委結對幫扶對象為平利縣團委)
二、選派幹部的工作任務
1.紮實推動扶貧工作。選派幹部要發揮好高校優質資源,就實施好人才幫扶、志願服務、青少年幫扶、文化幫扶、科普宣傳等高校共青團結對幫扶相關任務;要将團幹部“1+100”工作與扶貧攻堅任務相銜接,加大貧困地區基層團組織工作力量。
2.切實錘煉作風。選派幹部要利用挂職契機,認真貫徹中央“八項規定”要求,牢固樹立群衆觀點,深入基層、深入群衆、深入青年,增進與普通群衆的感情,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保持奮發有為、苦幹實幹的精神狀态,在全身心投入工作的過程中錘煉作風、經受磨練、增長才幹。
3.提高綜合素質。選派幹部要充分利用基層挂職機會,在工作實踐中了解基層的國情、社情、民情,在推動工作中提高調查研究、組織動員、溝通協調、規劃實施、開拓創新等綜合素質,不斷增強開展群衆工作本領和社會管理工作能力。
4.推動基層工作。選派幹部要對挂職所在縣級團委及其基層組織建設和工作的情況進行紮紮實實的調查研究,積極協助所在縣級團委做好重點工作推進,充分發揮自身知識和專業優勢,為促進當地經濟社會發展作出力所能及的貢獻。
三、選派工作的具體規定
1. 選派報名工作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選派幹部的工作期限為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
2. 選派幹部在挂職期間,由派出單位、接收單位共同管理,以接收單位為主;不再從事原崗位工作,隻轉黨、團組織關系,人事、工資關系不變。
3. 原則上不得中斷選派幹部的挂職工作或對選派幹部進行人員調整,确因工作變動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完成挂職任務的,須由派出單位另行安排符合條件的人員接替,經團省委批準後備案。
4. 選派幹部挂職期間,在原單位的職務予以保留,其職務升遷、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資福利待遇等不受影響;休假和探親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符合條件的選派幹部可參加公開選拔和本單位的競争上崗。
5. 選派幹部在挂職期間參加接收單位的考核。挂職期滿前,由接收單位做出鑒定,派出單位進行考核。選派幹部的考核鑒定材料裝入本人檔案,作為今後安排使用的重要依據。
6. 選派人員的食宿由縣級團委協調妥善安排。選派幹部的住宿一般采取寝辦合一方式,用餐統一安排在機關食堂。學校根據相關規定,給予選派人員适當補助。
7. 申請挂職者請将《選派幹部登記表》(見附件,一式三份、正反兩面打印)于12月25日前以書面形式報校團委,同時将表格電子版發送至校團委郵箱。
未盡事宜,請聯系校團委。
聯 系 人:劉 博
聯系電話:029—88308234
電子郵箱:tuanwei@nwu.edu.cn
附件: 選派幹部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