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為貫徹落實《關于加強和改進黨的群團工作的意見》(中發[2015]4号)、《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宣傳思想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4]59号)、團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和《關于加強和改進高校青年教師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幹意見》(教黨[2013]12号)等精神,在高校深化實施“青年馬克思主義者培養工程”,促進青年教師社會實踐和校外挂職制度的落實,同時進一步推動團的基層組織建設和基層工作,共青團中央、教育部黨組決定2016年繼續從全國高等學校(含民辦高校、獨立學院)中選派團幹部以及青年教師到縣級團委開展為期一年的挂職工作。根據省委組織部、省委高教工委和團省委聯合下發《關于2016年從全省高校選派團幹部和青年教師到縣級團委挂職工作的通知》(陝組通字[2015] 56号)文件精神,現就我校選拔團幹部和青年教師到縣級團委開展挂職工作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派工作的總體安排
1. 名額分配:1名。
2. 選派條件:
本次選派對象包括我校團幹部、青年教師。
(1)參加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學本科以上學曆;
(3)政治素質好,具備發展潛力和培養前途,作風過硬、能吃苦、有奉獻精神;
(4)選派共青團幹部以科級幹部為主。
3. 選拔辦法:采取個人報名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在校内組織報名和考察工作,經學校黨委組織人事等部門遴選審核後報團省委。
4. 挂職崗位:全省部分縣(市、區)團委副書記或書記助理。
5. 人員安排:實行“省内為主、就近就便”的原則,保持校地合作的連續性,省委組織部、省委高教工委、團省委根據基層需求,統籌安排選派人員挂職地點。
二、選派幹部的工作任務
1.推動基層工作。選派幹部要對挂職所在縣級團委及其基層組織建設和工作的情況進行紮紮實實的調查研究,積極協助所在縣級團委做好重點工作推進,充分發揮自身知識和專業優勢,為促進當地經濟社會發展作出力所能及的貢獻。
2.提高綜合素質。選派幹部要充分利用基層挂職機會,在工作實踐中了解基層的國情、社情、民情,在推動工作中提高調查研究、組織動員、溝通協調、規劃實施、開拓創新等綜合素質,不斷增強開展群衆工作本領和社會管理工作能力。
3.切實錘煉作風。選派幹部要利用挂職契機,認真貫徹中央“八項規定”要求,牢固樹立群衆觀點,深入基層、深入群衆、深入青年,增進與普通群衆的感情,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保持奮發有為、苦幹實幹的精神狀态,在全身心投入工作的過程中錘煉作風、經受磨練、增長才幹。
三、選派工作的具體規定
1. 選派幹部的工作期限為2016年10月至2017年10月。
2. 選派幹部在挂職期間,由派出單位、接收單位共同管理,以接收單位為主;不再從事原崗位工作,隻轉黨、團組織關系,人事、工資關系不變。
3. 原則上不得中斷選派幹部的挂職工作或對選派幹部進行人員調整,确因工作變動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完成挂職任務的,須由派出單位另行安排符合條件的人員接替,經團省委批準後報團中央學校部備案。
4. 選派幹部挂職期間,在原單位的職務予以保留,其職務升遷、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資福利待遇等不受影響;休假和探親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符合條件的選派幹部可參加公開選拔和本單位的競争上崗。
5. 選派幹部在挂職期間參加接收單位的考核。挂職期滿前,由接收單位做出鑒定,派出單位進行考核。選派幹部的考核鑒定材料裝入本人檔案,作為今後安排使用的重要依據。
6. 選派人員的食宿由縣級團委協調妥善安排。選派幹部的住宿一般采取寝辦合一方式,用餐統一安排在機關食堂。學校根據相關規定,給予選派人員适當補助。
7. 省委組織部、省委高教工委、團省委将于10月中旬召開選派幹部赴基層工作培訓動員大會,具體事項另行通知。選派幹部須在培訓動員大會之前完成校内各項工作的交接,會後随即赴挂職區縣開展工作。
8. 申請挂職者請将《選派幹部登記表》(見附件,一式三份、正反兩面打印)于7月27日前報校團委。
聯 系 人:劉 博
聯系電話:029—88308234,13572446654
電子郵箱:tuanwei@nwu.edu.cn
附件: 選派幹部登記表
黨委組織部
人事處
校團委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