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學校民主管理,擴大學校與學生間的信息溝通渠道,更好地發揮學生在學校改革建設發展中的作用,學校拟公開選聘第二屆學生校長助理。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職責
1.經校長授權後開展相關工作,不定期向校長彙報,對校長負責。
2.受校長委托負責收集學生對學校管理、教育和服務的意見和建議。針對學生所反映的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向校領導或相關部門提交處理建議或意見。向學生反饋學校對所反映問題采取的解決措施。
3.學生校長助理可受邀列席學校年度工作會議、教代會、學生工作例會、教務工作會等有關會議。
4.學生校長助理可參與學校制定相關管理制度的調研及起草,宣講學校有關政策、制度。
5.完成校長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報名條件
1.德才兼備,品學兼優,誠實守信,身心健康,成績優良。
2.熱心公益事業,具有奉獻精神,樂于服務同學,具備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團隊協作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擁有良好的群衆基礎。
3.模範遵守校規校紀,熟悉學校有關部門的職責和相關政策,了解學校的教學管理、學生工作和後勤服務等相關工作。
4.未擔任校院系學生組織主要負責人的全日制在校本專科生和研究生。
三、選聘程序
1.個人報名:符合競聘條件者,認真填寫報名表(見附件),于6月3日前報送所在院系團委。
2.院系推薦:院系團委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擇優推薦一名競聘者,于6月9日前報送校團委。
3.競聘答辯:校團委聯合學校相關職能部門、校學生會及研究生會組成評審委員會,對候選者組織面試答辯(5分鐘演講,3分鐘答辯)。評審委員會依據答辯成績,确定人選。
4.公示聘任:學校對評審委員會評選确定的人選面向全校公示,公示無異議後,擇期聘任。
四、任期要求
學生校長助理每屆任期一年,不得連任。每屆任期屆滿應向校長和相關組織述職。
未盡事宜,請聯系校團委。
聯系人:劉博,聯系電話:88308234。
附:學生校長助理報名登記表.docx
校長辦公室
校團委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