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團委及有關單位:
我校于2012年首次參加由教育部、團中央共同組織實施的“青年志願者扶貧接力計劃”,已累計選派兩屆共10名優秀畢業生赴陝西省富平縣開展為期1年的支教服務。
為了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對中國青年志願者研究生支教團工作的回信精神,落實團中央關于深入實施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的工作要求,依據團中央《關于組建中國青年志願者2015-2016年度(第17屆)研究生支教團及有關工作安排的通知》(全國項目辦發[2014]12号)、《西北大學關于做好2015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我校今年計劃招募5名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組成第十七屆研究生支教團。具體通知如下:
一、招募原則
按照“公開招募、自願報名、組織選拔、集中派遣、定期輪換”的“志願+接力”方式,公開招募5名取得我校研究生入學資格的2015屆本科畢業生,到西部貧困地區中小學校開展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和力所能及的社會扶貧、志願服務、各類公益活動等,同時按照當地團組織安排可兼任所在鄉鎮、學校團委副書記,參與團的基層組織建設和基層工作。
參加研究生支教團的2015屆本科畢業生不占用我校今年的免試推薦研究生名額,此名額由教育部另行下撥。
二、報名條件
1.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生(不包括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學生);
2.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模範遵守法紀校規,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3.前三學年(五年制為前四學年)文化課學習成績排名在本專業前2/3以内(含2/3),且無不及格科目(學習成績以最終修讀成績為準);
4.本科期間在學校或院(系)擔任主要學生幹部,并取得一定工作成績;熱心公益,擁有一定的社會實踐或志願服務經曆(獲省、市級以上志願者先進個人者優先考慮);
5.願意到西部貧困地區基層中小學開展為期一年的支教(服務)工作,且必需服從全國項目辦分配;
6.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
7.參加國家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達到425分以上(含425分);小語種學生通過相應的國家外語等級考試;
8.研究生支教團項目推免生僅限于本校招募,必須報考西北大學;
9.符合《西北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文件規定的其他相關條件。
三、招募程序及時間安排
1.9月10日-9月12日,各院系組織學生自主申報,學生本人向校團委遞交《志願服務申請書》、《研究生支教團報名登記表》、學習成績單(加蓋教務章)、外語等級證書複印件、榮譽證書複印件、《學生家長意見書》等材料。
2.9月13日-9月18日,研究生支教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學生基本情況審核資格确定候選人,組織筆試、面試對候選人進行選拔。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3.9月19日-9月22日,招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綜合考察結果,初步确定研究生支教團成員名單并公示。
4.9月23日-9月24日,學校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研究生支教團項目成員名單,公示結果。
5.9月25日前,研究生支教團成員填報“推免服務系統”相關内容。
6.10月10日-10月18日,研究生支教團成員提交《研究生支教協議書》,登陸西部計劃官網填報相關信息。
7.10月25日前,校團委将支教團成員有關材料(包括報名表、申請書、身體健康證明、學習成績單和學校審查意見)上報團中央,抄報團省委。
四、其他政策
1.志願者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按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有關規定享受服務期為1年的有關鼓勵政策。
2.研究生支教團成員在服務期間保留研究生入學資格1年。
3.志願者服務期間,中央财政給予一定生活補貼,生活補貼為每人每月1000元。學校對志願者給予一定額度的交通補貼。
4.志願者服務期間享受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綜合保障險。
5.支教團成員的考核工作由團中央志願者工作部和我校研究生支教團工作領導小組共同負責。學生返校入學後一個月内公布考核結果,并将考核結果上報團中央志願者工作部。考核結果分優秀、合格、不合格三類。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研究生入學資格。
6.一年的支教服務工作時間在日後工作的工齡計算中有效。支教結束後,考核合格者由團中央等部門統一頒發《志願者證書》,此證書可作為工齡證明依據。
聯系人:劉 博
電話:88308234
地點:校團委辦公室(長安校區5号樓436室)
附件1:第17屆研究生支教團志願服務申請書點擊下載
附件2:第17屆研究生支教團報名登記表點擊下載
附件3:研究生支教協議書點擊下載
附件4:第17屆研究生支教團招募工作學生家長意見書點擊下載
附件5:研究生支教團項目問答 點擊下載
西北大學研究生支教團工作領導小組
澳门新葡萄娱乐委員會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