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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舉辦第十一屆“激揚青春”辯論賽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3-03-25  閱讀量:

各院系團委:
為了進一步豐富校園文化生活,提升學生綜合素質,營造健康向上、高雅和諧的校園氛圍,決定舉辦第十一屆“激揚青春”辯論賽,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比賽由學工部、校團委主辦,法學院、文學院團委承辦。成立西北大學第十一屆“激揚青春”辯論賽組委會,成員名單如下:
組 委 會主任:陳 欣
組委會副主任:劉 博
委 員:院系團委書記
秘 書 長:陳 竟 張 東
副 秘 書 長:胥沁慶 淩婧婷
二、報名方式
以院系為單位報名,每個院系限報一支參賽隊伍。每支參賽隊伍由六人組成,每場比賽正式上場比賽人員為兩人。
三、時間安排
1.報名截止時間:3月28日下午2∶00
報名地點:法學院團委辦公室(長安校區五号樓四層)
報名時請正确填寫參賽報名表。現場抽簽決定比賽對陣位置。
2.初賽時間:4月20日、21日;
3.半決賽時間:5月初,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4.決賽時間:5月初,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四、獎項設置
1.團體獎:辯論賽冠軍獎(一個)、辯論賽亞軍獎(一個)、辯論賽季軍獎(一個)、最佳風采獎(一個)、最佳合作獎(一個)、最佳應變獎(一個),對獲獎隊頒發獎杯、榮譽證書及獎金。其中冠軍獎勵800元,亞軍獎勵600元,季軍獎勵400元,其他單項獎各獎勵200元。
2.個人獎:進入半決賽階段,每場比賽評出最佳辯手一名,頒發榮譽證書及獎品。
五、其它事宜
1.初賽在長安校區進行,初賽階段采用循環積分制,共進行四輪比賽,每輪五場同時進行。按得分高低選出前八名進入半決賽。半決賽階段先後進行兩場比賽,取各場比賽前兩名共四支隊伍進入決賽。決賽排名即為最終結果。
2.辯題由組委會确定,各參賽隊伍不得要求更改。
3.抽簽結果一經确定,各參賽隊伍不得要求更改。
4.賽前參賽隊經大賽組委會同意,可以調整上場隊員陣容。比賽過程中無不可抗拒原因不可調換場上隊員。
5.各隊上場服裝不作統一規定。
6.各隊指定領隊,負責與大賽組委會保持聯系,并代表本隊處理、協調相關事宜。
7.初賽階段,每場各設評委三人(由一名主裁判兩名副裁判組成),半決賽及決賽階段每場設評委五人(由一名主裁判四名副裁判組成)。評委由主辦機構聘任。評判團裁定的最後結果,不受質詢。
8.未盡事宜,由大賽組委會負責解釋。聯系人:陳竟,電話:88308081
附件:第十一屆“激揚青春”辯論賽賽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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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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