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性也:野,殘,貪,暴。自古以來,狼性便與“循規蹈矩,忍辱負重”的中庸之道格格不入。幾千年來,大多數人類一直對狼類持以恐懼敵視的态度,故而一直放肆獵殺狼類,然而,狼這一物種卻仍然存活于世,究其原因,絕對與其“狼性”分不開。
在狼群日漸漸稀少的若爾蓋草原上,四川姑娘李微漪因一場奇遇從獵人手裡救下了一頭垂死的小狼崽(後取名為格林),之後她便開始了一段與狼共存的經曆,并且在她與格林生活的過程中,一些狼族特有的性格也讓她為之折服。
狼是一種極其聰穎,極具智慧的生物,它們仿佛天生就有一種自我隐蔽的功能。無論是在格林垂死之時的假寐,還是在人類媽媽房間中躲避陌生人的安靜,格林都表現出狼族的生存之道:它們懂得适應環境,懂得利用環境。曾看過一個紀錄片,其中的一名科學家說:“獵食者首先要保證自己不被獵食,然後才是狩獵。”如此看來,聰明的狼族自是天生便精于此道。
狼是崇尚自由的,正如李微漪在書中所寫的“狼生于自由,還于自由”一樣,狼類傲視一切,幾乎沒有什麼事物可以讓它們屈服。也許幼狼看上去與狗長的很像,但是它們之間有本質的區别――狗服從主人,而狼服從自由。因此,每當人類媽媽帶着格林上街時,也是不可能用繩子來限制它的自由的。狼就是狼,狼的天性就是服從自由。
狼“睚眦必報”,是種會記仇的動物,但是它們複仇的方式卻絕不隻是單純的憑蠻力取勝,狼有勇有謀,絕頂機警。它們從不盲目出擊,而善于出奇制勝。在李微漪家中,格林與“狐狸”的鬥争總能用衆多法子讓“狐狸”吃癟。重返草原後,對藏獒的“複仇計劃”也讓藏獒們感受到了狼的“可恨”。狼族總會利用自己的優勢去在鬥争中取勝,而且它們總是逮住機會,絕不手軟,這也是狼性中極有魅力的一點。
在殘忍決酷的自然界中,在人類獵殺如此猖獗的時代,狼族一直都在憑着堅韌不拔,永不怠慢的狼性謀以生存。狼族深知一點:稍有怠惰,便可能面臨絕境,所以狼總是逮到機會就刻苦修煉,鍛煉自己的速度,耐力,敏銳度等等,它們在生存的路上不斷使自己适應最新的環境,不斷進步。狼同時也是争強好勝,豪放野性的。狼族似乎有一條已融入它們血液中的鐵的的規定,每頭狼成長到一定時候,就會通過鬥争――相互撕咬來确定自己在家族中的地位,于是便有格林與它的人類媽媽相互撕咬,雙方鬥得血肉模糊的那一幕。勝者為王的規矩同樣适用狼族世界,每當确立了自己的地位後,相對實力較弱的一方則不會再去主動攻擊實力較強的一方。所以在小格林确立地位的過程中,李微漪堅持“放縱它是為了保留它的天性”的觀點,用狼族的方式與小格林完成了一場“厮殺”。也許正是因為她的堅持,小格林的狼性才會一直存在,它才不會慢慢沉淪于人類社會,而是最終回歸于屬于它們狼族的自由世界。
狼是性格極其複雜的生物,它們的狼性讓人恐懼厭惡,但是在這狼性背後的精神卻讓人為之折服。在競争日益加大的高壓社會生存時,人類的生存絕不能隻靠某一種方面的智慧與性格,我們應該要廣泛學習各類生物生存的智慧,同樣,我們的确需要向狼性緻敬,我們應該要從狼身上學到生存與競争的永恒啟示,狼族不屈的精神,超強的适應力,勇于競争的氣魄和機智警覺的韬略令人肅然起敬,這些優點組成的狼性哲學讓狼族在這個世界上一直占據強者地位,一直能夠雄行于世。
狼族是自然界的産物,狼性是自然界贈予它們的禮物。它們因狼性而生,也為狼性而活,而我們,也需要向狼性學習,向狼性緻敬。
(記者:譚嘉穎 責編:李會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