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團委(直屬支部)、學生會、研究生會:
西北大學第三十三次學生代表大會(以下簡稱“學代會”)、第六次研究生代表大會(以下簡稱“研代會”)将于11月召開。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研究生)代表大會工作規定》《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等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做好本次學代會、研代會代表(以下簡稱“代表”)選舉工作,現将代表選舉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額和構成
根據相關文件要求,我校第三十三次學生代表大會、第六次研究生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為367人,約占全校本科生、研究生總數的1.5%,列席代表若幹。代表要覆蓋各院(系)、年級及主要學生社團。院(系)代表名額不足3人的以3人計。代表要充分考慮年級、性别、專業、主要學生社團,兼顧黨員、團員和群衆,其中校、院(系)學生會組織工作人員中的學生代表一般不超過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應有一定數量的少數民族代表。
二、代表資格
1.具有西北大學學籍的全日制在校中國(含港澳台)本(專)科生、研究生。來華留學生如有意願參加大會,經學校主管部門推薦後,可作為特邀代表;
2.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章程和規章制度;
3.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良好的道德品質,積極上進,作風務實,樂于奉獻;
4.群衆基礎良好,能夠真實充分反映同學訴求,積極熱心表達同學意願,具備一定議事、履職能力;
5.嚴格遵守學生會組織章程,在學代會(研代會)召開期間,能夠充分履行代表的義務和行使代表的權利,及時把大會精神反饋到廣大同學中,加強學生與學校、學生會之間的溝通聯系。
三、代表的權利
1.在學生(研究生)代表大會上充分發表意見和建議,享有表決權;
2.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在職權範圍内以個人或者聯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對提案辦理情況進行詢問和監督;
4.對學生會(研究生會)組織的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實行監督。
四、代表的義務
1.積極行使代表權利,認真履行代表職責,按時參加相關會議;
2.認真學習,不斷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和參與學校治理的能力;
3.密切聯系同學,反映同學的意見和要求;
4.監督學生會(研究生會)組織開展工作,提出改進措施和工作建議。
五、代表選舉流程
1.下發通知
10月27日前,西北大學第三十三次學生代表大會、第六次研究生代表大會籌備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大會籌委會”)對各院(系)學生會、研究生會、班級團支部下發通知。
2.代表候選人的醞釀
各院(系)按照代表名額(附件1)、資格和結構要求,經班級團支部推薦,按照分配名額120%的比例,醞釀形成院(系)學生(研究生)代表候選人建議名單(附件2)彙總至院(系)學生會(研究生會),經院(系)團組織審定、院(系)黨組織同意後,将代表候選人建議名單于11月5日17:00前報送至大會籌委會。
3.代表候選人資格審核
大會籌委會對各院(系)的代表候選人建議名單進行審查,确認後将代表候選人名單後反饋至各院(系)。
4.代表的選舉産生
院(系)召開學生(研究生)代表大會或學生代表會議,無記名投票差額選舉(差額20%)産生參加校學代會(研代會)的代表,并将代表登記表(附件3)、代表信息統計表(附件4)于11月16日17:00前報送至大會籌委會。
六、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充分認識選舉工作的重要意義。學生代表大會制度是學生會組織的重要制度,是同學在校園參與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徑,是體現學生會組織政治性、先進性、群衆性的基礎和保證。各院(系)學生會、研究生會、班級團支部要高度重視,做好代表的選舉工作。
2.嚴格程序。在學生代表選舉的過程中,各院(系)學生會、研究生會、班級團支部要做到公開透明,充分保障同學的知情權。大會籌委會将參照大會名額分配比例和産生方式,對代表資格條件進行嚴格審查,保證代表的結構和覆蓋面。
3.精心組織。認真抓好落實選舉工作。各院(系)團委、學生會、研究生會、班級團支部要認真做好選舉中的組織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務必按要求如期完成代表選舉任務。
未盡事宜,請聯系大會籌委會。
聯 系 人:李沫瀾
聯系方式:187 2935 3351
電子郵箱:nwuxdhydh@163.com
西北大學第三十三次學生代表大會、第六次研究生代表大會籌備工作委員會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1 代表名額分配表.docx
附件2 代表候選人建議人選名單.docx
附件3 代表登記表.docx
附件4 代表信息統計表.docx